日前,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,根据云南省人社厅、云南省财政厅《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要求,我市将对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(含退职人员)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,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。我市将有26973名企业退休人员在此次调整中受益,人均增资额为155.32元,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将达2060元。
市社保中心积极与财政部门筹措调待所需资金,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调待工作,确保中秋节前将1至8月增加补发的养老金和9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共计8837.74万元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。
今年的调待工作与以往有所区别,一是调整时间较晚;二是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;三是上调比例有所下降。具体调整办法由定额调整、挂钩调整、倾斜调整三部分组成。定额调整:每人每月增加30元。挂钩调整: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仍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;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2.5%增加。倾斜调整: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,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;我市退休人员地区倾斜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10元。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12年累计人均增加1584.72元,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了“十二连增”。